通讯员 张红捷 为帮助服务业领域恢复发展,莒县财政局积极贯彻上级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发展有关文件要求,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抓好房租减免政策落实工作。截至目前,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已减免租金54.07万元,惠及51户承租人。 一是明确减免范围。2022年全县所有承租国有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减免3个月租金,涉及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需将减免房屋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方。 二是简化减免流程。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与行政事业单位沟通后,行政事业单位对减免资格及时进行确认,凡符合减免资格的,按规定直接办理减免手续,无需报批。 三是灵活减免方式。对尚未支付房租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单位直接给予减免;对已支付房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优先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金额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退还的,行政事业单位按程序予以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