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宁可要素等项目、不可项目等要素”的主动意识,围绕助力经济“开门稳”“开门红”,公开发布《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16项措施》《服务济宁都市区一体化建设9条意见》,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创新“1名县级干部+1名科长”“一对一服务市指挥部(专班)、一对一对接县市区、一对一助企攀登”“三个一对一”机制,深入一线送政策、对接项目破难题、走进企业助纾困,压茬推进空间规划报批、省市县重点项目落地审查、营商环境优化等任务,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全方位保障。 先后成功争取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2个(兖州、微山)、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1个(金乡)、国务院大督查激励县1个(汶上)、全省耕地保护激励县1个(金乡)。 坚持保障为要,持续强化资源要素支撑 争取国家和省“实报实销指标”。会同发改等部门,积极争取纳入国家重大、省重大单选类、省重大实施类、省重点外资项目4类清单,申请国家和省指标保障。 统筹市县“分级分类指标”。用足用好“增存挂钩”政策,强化市级统筹调控,压实县市区用地保障主体责任,市级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推进项目,大幅增加县级可用总量、自主灵活使用。 科学有序“预支新增指标”。用好“不限数量预支”政策,优先保障省市县重点基础设施、民生和产业项目。 坚持提质为上,持续深化集约高效利用 优化布局。划定工业用地控制底线面积,明确产业用地保障线、过渡线和腾退线,建立近远期重点项目保障清单,打好提前量。 盘活存量。坚持以用为先,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做到总量控制、量入为出、动态调控。 增加流量。继续推行工业用地100%“标准地”出让,实行土地出让+监管协议“双合同”监管。探索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降低企业拿地成本。 调整结构。按照容积率“宜高则高”的原则,工业项目利用地下空间、地上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用“地下”换“地上”。开展整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释放发展空间。 坚持提效为本,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效能 全面推进“常态化服务”。依托1个土地保障专班、6个服务专员,常态化开展“一对一”对接,一项目、一档案、一清单精准服务。 全面推开“拿地即开工”。建立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推行“用地清单制”,统一组织地质灾害、压覆资源等10项评估,全面实行“小微企业登记零收费”“带押过户”,大幅降低企业融资时间和成本。 全面推行“承诺制办理”。组合使用先行用地、容缺受理等政策,严格执行并联会审、限时办结、绿色通道等10项制度,保障重点项目真落地、快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