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德州市文明办、市创城办下发通知,即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文明楼道创建活动,计划评选文明楼道100个。此次创建活动旨在以活动为载体,广泛听取群众建议,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把创建融入日常生活,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精心打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真正实现“小楼道传递大文明”。中心城区所有小区均可参与创建评选,其中老旧小区要优先创建。 创建标准 1、设施完善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防盗门、照明灯、楼梯踏步、电梯、扶手等无破损现象、能够正常使用,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 2、卫生整洁 楼道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无烟头、垃圾、杂物堆放,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现象。 3、管理有序 住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社区或物业管理,无不文明养宠、乱停车、乱拉电线网线等现象。 4、氛围浓厚 楼道内文明宣传氛围浓厚,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居民公约、邻里文化等内容。鼓励在楼道内打造文明实践文化墙等,形成美观大方、富有特色的楼道文化。 5、邻里和谐 邻里团结和睦,住户间友爱互助,讲究文明礼仪,积极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 评选采取“推荐—创建—评选”形式 5月25日前,各区提报“文明楼道”推荐名单,6月30日前报送推荐表,7月上旬,市创城办对参评楼道进行实地查看,并对达标楼道予以公示、命名、挂牌。各区推荐的文明楼道中,老旧小区或多层楼宇的楼道数量不能低于任务数的50%。 文明楼道称号每年复评一次,符合标准的保留称号,不符合标准的,将撤销其称号。 (德州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