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2024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开始了,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380元/人/年,较2023年每人每年350元的标准提高了30元,居民医保4项待遇水平提高,具体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即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请居民朋友务必记得在集中缴费期缴费参保!没有在集中征缴期及时缴费的居民,需要在补缴当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后,经过3个月等待期才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特殊情况,新生儿参保:自新生儿出生之日起在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可以追溯自出生之日起;出生6个月以后再办理参保的,不再追溯享受待遇,是自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执行普通居民参保缴费和待遇等待期政策。 二、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和《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36号)要求,德州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80元/人/年。 三、缴费方式 (一)微信缴费渠道。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实名认证后选“城乡居民”,进入“居民医疗”功能界面进行缴费。 (二)支付宝缴费渠道。支付宝界面中选择“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实名认证后选“城乡居民”,进入“居民医疗”功能界面进行缴费。 (三)“爱山东”App缴费。登陆“爱山东”App,选择“服务—个人服务—社保医保—社保费缴纳”,选择“城乡居民”进行缴费。 (四)银联聚合二维码缴费。缴费人可扫描银联提供的二维码进入“山东社保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居民医保待遇提高如下: (一)居民门诊报销额度由200元提高到300元,由以前只能在已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报销,变为取消签约,市内所有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均可报销。 (二)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由87%提高到90%。目前,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和三级医院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77%、62%,居于全省前列。在我市连续缴费满5年的,报销比例还能提高1个百分点! (三)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种类增至73种,增加了18个药品单独支付的病种保障,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也由60%提高到了70%。 (四)居民生育补助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