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千清 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菏泽市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采取“企业自查、市级交叉互查”等方式,实现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100%覆盖。 9月15日至9月30日,聊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消防救援支队到菏泽开展异地交叉互查,对菏泽市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督导,对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线上录入问题隐患并实施整改闭环管理的情况、《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试行)》中的否决项或扣20分项实地检查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菏泽市巨丰新能源有限公司双氧水装置一楼再生凝液接收槽(V2104)旁配电箱防爆等级为ExdⅡBT6,不满足涉氢场所防爆要求,构成重大隐患。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工作制度要求,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进行了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立即启动了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程序,向巨野县政府下发了《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巨野县迅速行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针对发现的其他问题和隐患,要求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移交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邀请相关媒体参与夜查活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曝光,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营造危险化学品领域监管执法高压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