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青岛市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现场受理工作正式启动。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工作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至202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青岛市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现场受理工作,将于8月1日正式启动。贷款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工作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市)办理的助学贷款,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高雅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