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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司法局打造让人民满意的“枫桥式”司法所

我要评论 来源:齐鲁在线  2024/9/29 14:13:44  作者:孙吉利  

  齐鲁在线(通讯员 孙吉利)近年来,高密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司法所在一体推进平安高密、法治高密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实现司法所工作全方位、系统性、规范化变革。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按照“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坚持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并规划,结合全市地域发展特色和司法行政现实基础,通过置换、划拨等方式优化司法所办公环境,制定出台《“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责任清单》,精准定位、科学规划司法所建设格局。全市11个司法所按照“窗口化”“柜台式”服务模式,在服务大厅设立“一站五点”,配备自助终端等设备,服务资源向基层一线延伸。同时,开展司法所长轮岗锻炼,培养“全能型”司法所长,选派年轻干部到司法所任职,推动司法所干部年轻化,切实满足司法所工作需要。局领导带机关科室下沉基层跟踪包靠指导,着重分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和重点难点,局机关相关科室提供业务指导,司法所具体推进实施,形成局所联动,上下贯通的大格局。目前,按照《司法所外观标识》要求,已100%完成整体色调一致、主体形象一致、标识标牌一致的目标,共细化司法所的内部管理制度12条,建立健全工作台账5本。

  二是强化职能聚焦,公共服务迭代升级。夯实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完善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内设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窗口,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制度、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制度。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村民可随时咨询法律问题,让公共法律服务更“惠民”;奏响普法守法主旋律。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共培育“法治带头人”1899名,“法律明白人”2822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筑牢平安建设基石。深入村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严格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日常管控,采取在心理上进行“疏导”、行为上进行“防范”、观念上进行“强化”、活动上进行“管控”的管理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区矫正对象449人,其中缓刑431人,社区矫正形势总体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可防可控。

  三是强化品牌培育,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深挖本地特色乡土文化,推动“仁义德治”和“民主法治”有机融合,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镇村级层面,以柴沟镇“平安小院”为示范带动,培育起了“德邻客厅”“牟邻之家”“365乡约驿站”“无讼超市”等一批富有特色的镇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品牌,初步形成了人民调解“一镇一品牌”良好格局。村级层面,积极推进“民情访谈室”建设,实现全市各村(居)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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