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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人社部门发布高温天气劳动权益保障指南

我要评论 来源:大众日报  2025/7/17 17:42:05  作者:  

  针对近期持续高温天气,日前,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高温天气劳动权益保障指南,明确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高温作业时间调整规定及维权渠道。

  指南明确,高温天气指市级以上气象台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摄氏度的天气,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根据济南市现行规定,防暑降温费按照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的标准发放,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强调,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防暑降温费,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防暑降温费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根据指南,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户外露天作业不得超过5小时,并且在11点至16点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如遇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或违反高温作业时间规定,劳动者可关注“济南人社”微信公众号,使用“欠薪投诉”功能在线反映。或向市、区(县)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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