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宪法中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践行生态文明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增强参与创建“无废城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走进临沂第三十五中学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进校园”宣讲活动。课堂上掌声阵阵、互动频频,一场兼具知识性与趣味性的生态法治科普课,让“无废”理念在青少年心中悄然扎根。
“什么是‘无废城市’?为什么要创建‘无废城市’?怎样创建‘无废城市’?”课堂上,宣讲员以三个贴近生活的问题开篇,瞬间点燃了同学们的热情。随后围绕核心主题,宣讲员从“无废城市”的创建背景、现实进展,到生活场景中的绿色实践,用通俗直白的语言层层解析,将抽象的生态理念转化为可触摸、可践行的日常行动,让师生们对“无废”发展模式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案例教学让课堂氛围推向高潮。宣讲团队结合临沂本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解读“硬道理”:“有些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这就构成了污染环境罪”“废旧书本、塑料瓶回收再利用,既能减少污染,还能变废为宝”……宣讲员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生态保护的法律责任,让同学们明白保护环境不仅是道德自觉,更是法定义务。互动问答环节中,“在学校里怎么践行环保理念”“废旧塑料如何影响生态”等问题接连抛出,学生们踊跃举手、积极作答,让法治意识与环保理念深度融合。
活动最后,宣讲团队向学生们发放了“无废生活指南”宣传册,手册中的“垃圾分类口诀”“绿色出行小贴士”等内容图文并茂、简单好记。“我要从节约一度电、一张纸做起!”“我要带动家里人一起践行‘无废’生活!”学生们拿着宣传册热烈讨论,纷纷作出承诺,要主动参与校园及社区的环保志愿服务,争当生态保护的实践者和宣传员。 “此次活动创新‘宪法宣传+生态科普’模式,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感知的生活实践,既深化了青少年对国家宪法日的认识,又推动了‘无废城市’理念进校园、进心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以“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教育实践系列活动”为载体,联动更多部门开展生态志愿服务活动,让绿色发展理念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为临沂“无废城市”建设凝聚青春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