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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灾害保险实施方案印发,保障对象覆盖烟台全域所有人员

我要评论 来源:齐鲁壹点  2026/3/26 8:26:18  作者:闫丽君  

  3月25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抓落实 开新局”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应急管理局专场。会上,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洪坚解读了《烟台市灾害保险实施方案(2026-2028)》。

  为健全烟台市灾害风险防范救助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基本生活,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会同财政、金融监管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烟台市灾害保险实施方案(2026-2028)》,包括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和灾害民生特助保险实施方案。

  王洪坚介绍,本次出台的实施方案,坚持保基本、救急难、可持续原则,以自然灾害救助为主,兼顾特定意外事故救助,全市统一保障范围与标准,个人无需缴纳保费、财政全额承担,真正实现普惠性、全覆盖、无门槛。

  保障对象更广、更精准。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覆盖烟台全域所有人员,含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临时来烟人员,同步保障居民住房;灾害民生特助保险覆盖烟台户籍与常住人口,重点强化精准救助、兜底保障,让每一位在烟群众都能获得灾害风险守护。

  保障范围更全、更合理。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重点保障18种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房屋毁损、5类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政府组织的临灾避险转移及灾后转移安置、旱灾造成的饮水困难等范围。在此基础上,烟台市民生险专项小组参照有关救助政策,量身定制了灾害民生特助保险实施方案,在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赔付基础上进行叠加保障,对因灾身故伤残、住房损毁等给予特助,对低收入人口、四级以上伤残人员等困难群体增加特助,进一步向重点人群倾斜。两项保险独立核算、叠加赔付,有效破解“因灾致困、因灾返贫”难题,让保障更有力度、更有温度、也更精准。

  理赔流程更简、更透明。群众可拨打全市统一报案电话6212349报案,承保机构在接到报案后,同步启动两项保险查勘定损程序,实现双险联动、一体响应。同时,要求承保机构赔付前在事发地镇街、村居显著位置对救助赔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与执行力度,不断优化保障服务,让灾害保险真正成为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实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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