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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设立中小学春秋假

我要评论 来源:淄博日报  2026/4/15 9:12:43  作者:宓家峰  

  4月14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每次3天。2026年春假安排在4月29日、4月30日、5月6日,共3天,与“五一”假期(5月1日至5日)衔接形成8天连休。

  此后,春假安排在4月上旬至5月中旬期间,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连休;秋假安排在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期间,与双休日连休。其中,初四年级第一学期安排秋假,第二学期不安排春假。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实施中小学春秋假,是帮助学生舒缓压力、丰富阅历、提升素养的重要举措。我市每年设置春假、秋假,旨在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关于设立中小学春秋假期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为保障假期平稳有序实施,我市同步推出多项配套措施。

  完善兜底托管服务。针对春秋假期间无人照护的学生,由学校提供兜底托管服务,开放图书馆、运动场馆、功能室等资源,配备专人看护。鼓励相关部门统筹社区、乡镇文化服务中心等资源,为家庭照护困难学生提供就近公益托管服务。

  丰富假期资源供给。鼓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体育馆、科技馆、艺术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场馆,假期期间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引导各级各类文旅资源、景区景点、研学基地等,坚持“应免尽免、能免则免”原则,加大优惠力度。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春秋假期间,各学校一律不布置任何形式的书面作业,不组织线上或线下授课、补习、考试,不变相组织集体补课。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在春秋假期间组织研学实践活动。

  推动带薪休假衔接。积极引导用人单位落实弹性休假制度,支持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在春秋假期间带薪休假或调休、补休,方便家长陪伴孩子参与社会实践、亲子研学等活动。(记者宓家峰 通讯员孙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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