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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我要评论 来源:牡丹晚报  2026/6/29 16:33:38  作者:姜培军  

  6月26日,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202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住房年度内,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2671元,最高缴存比例为12%,单位和个人最高月缴存额均为2721元。

  全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按照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住房年度内,全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为2020元,最低缴存比例为5%,单位和个人最低月缴存额均为101元。

  通知要求,各缴存单位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及最新制定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此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最高缴存基数的,按最高缴存基数22671元缴存;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缴存基数的,按最低缴存基数2020元缴存;职工月平均工资介于两者之间的,按月平均工资据实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参照上述规定,在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申报,在缴存比例5%—12%之间自主选择,并承担双倍缴存比例。(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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