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在线4月26日讯 新时代扬帆新征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传承弘扬优秀文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使命光荣,任务责任大。如何估价队伍现状,强化队伍建设,是机遇,也是挑战。为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任务,加强作风建设,确保队伍生机活力,前段我们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研读上级政策文件等形式,从思想状况、作风建设、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文化执法队伍的基本状况 1、队伍状况。我局成立于2009年5月,2009年12月开始组建、筹建,2010年3月正式挂牌并开展工作。组建时,分别从原市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抽调10名人员,之后根据需求,又通过从相关单位抽调和组织事业单位招考考取了5名工作人员、安置退伍人员2名。截止目前,共核定编制16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6人(其中1人借调到市编办工作),聘用驾驶员2人。16名在编人员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中层干部5人;其中含乡镇进城安置副科级干部4人,部队转业安置人员4人(2人为事业编制工勤)。 2、执法装备情况。目前,我局共有公务用车1辆、执法用车2辆、执法办案用照相机、录像机等现场取证设备3套,现场办案设备2套,以及满足办公办案需要的其它各项设备。 二、在强化队伍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 1、坚持“政治合格”,加强队伍的思想教育。注重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培养执法人员的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政治责任感;坚持经常的理论学习和积极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在工作、生活、学习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2016年下半年以来,受上级实施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政策影响,特别是执法人员未落实参公管理,不能享受车补、职务职级并行工资等相关待遇,机关上下状态低迷,思想作风庸懒散浮,工作平推平庸,有的甚至当“撞钟和尚”。对此,我们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破解难题的“牛鼻子”。在寻标对标学习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勤勉、进取、廉洁”精神,在办公区域悬挂出五个主题挂图,将党员义务、岗位职责和执法工作规范上墙,重新修订完善《机关考勤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确保人人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2、坚持“业务过硬”,提高队伍的履职能力。我们秉持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始终如一抓业务学习抓技能培训,坚持向素质要能力要战斗力。组建之初,突出了文书制作、基本执法技能的培训。加强了计算机软件监管业务和广播电视领域执法知识的培训,盗版图书识别、鉴定能力的培训。系统学习了文化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省文化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组织了执法案卷模拟制作拉练。去年,又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电影产业促进法》、《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专题业务培训,指导帮助执法人员学习行业法规,不断适应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的新需求,执法业务素养和办案技能有了进一步提升。 3、坚持“作风优良”,培育队伍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组织开展了“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了《文明执法守则》、《执法人员“十不准”》、《关于执法人员规范着装的规定》等,规范执法人员的思想和行为。积极组织了警示教育,教育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和遵纪守法。开展了以公开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形成良好的工作风气。同时,实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执法人员的自律、自觉意识。2017年,我们下气力整治为官不为,以《潍坊市整治为官不为实施办法》为戒尺,呼吁全体人员牢记职责使命,坚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依法作为,争做忠诚卫士,机关形象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观。 4、坚持“保障有力”,提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用考核评议等制度建立形成“不让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的用人、干事导向,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配齐了执法装备,保障执法顺利开展。队伍素质的提高拓展了执法领域。目前,我们已经对网吧、娱乐游戏、美术品经营、出版物场所、印刷复制企业和计算机卖场、培训学校、婚纱影楼、机械设计、广告设计、酒店、宾馆、商场、休闲中心等安装使用计算机软件以及电影放映、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领域开展了执法监管,综合执法的能力得到提高。2017年立查案件281件,单起案件罚款20万元,无论办案数量还是办案任务都开创了新局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事执法工作却无执法主体资格。2009年5月,按照安编[2009]2号文件规定,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统一执法工作。但是至今,我们局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导致目前“无执法主体资格而从事执法工作”的尴尬局面。 2、执法人员未能落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无论是建局依据(中宣发[2009]25号文件),还是现在的(中办发[2016]20号、鲁办发[2017]11号、潍办发[2017]48号)改革文件,都明确要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依法依规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县级文化市场执法机构与地市级文化市场执法机构本来从事相同的工作,却有着两种不同的待遇。潍坊市文化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早在2014年就落实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法人员能够享受职务职级并行和车补等相关待遇,可是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即使在中央、省及潍坊市层层出台专门改革意见,明确要求落实参公管理“硬性”规定的情况下,却迟迟不见动静、不能真正落实。 3、执法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局16名人员中,执法人员年龄偏大,缺乏相关的法律和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及技能,特别是缺乏年轻人员和专业执法人员。从年龄上看,50岁以上8人,40岁以上3人,30岁以上4人,30岁以下1人40岁以下的干部4名,40岁以上的干部10名;从干部来源渠道看,有1名部队专业干部、1名司机出身的聘干、2名部队退伍工勤、5名自乡镇进城的干部;从知识结构看,第一学历为高中或中专的9人、大专的2人、大学本科5人。尽管近年来省、市、县三级加强了对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但其“先天性”不足限制了素质的更大提高。 三、建议对策 1、建议上级加快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限期解决文化执法人员参公管理问题。国家文化部规定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但是到了省文化厅,却只是要求到2017年底各地市出台改革文件,对何时真正完成改革任务没有时间表和路线图。潍坊市虽然在2017年底出台了文化执法改革意见,但目前仍无实质性推进。落实参公管理涉及每位基层文化执法人员的切身利益,当前如何才能调动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参公管理就是最好的途径。 2、建议进一步提高基层宣传文化干部的政治待遇,保证文化执法机构能够留得住人,保证每位执法人员能够适得其用、安心工作。仅就文化执法领域而言,培养一名专业执法人员需要很长的时间,要做出好多的努力,可是由于上级政策不落实、待遇跟不上,导致人才流失严重。我局组建以来先后有2名年轻同志通过考试或调整到其他单位,有1名年轻同志正在其他单位借调,另外还有3名年轻同志正在参加公务员考试,流失可能性很大。尽管每次涉及文化执法改革,上级文件上总是提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干部任免参照宣传文化单位干部管理规定办理参照宣传文化单位干部管理规定”。但是,往往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已。 3、建议上级业务部门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为使行政执法队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应着重提高政治思想、文化知识和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对现有执法人员的培训,建议上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多开展几次扎扎实实的培训,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 4、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对文化执法工作的经费投入。当前由于单位经费与执法收入挂钩,往往容易形成一个认识误区:认为文化市场执法局是“创收队”、“罚款队”。在此,建议市财政足额划拨工作经费,减轻工作压力,改善执法形象。 5、围绕“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在铸造职业精神、打造专业队伍上久久为功。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政治上实现过硬,向党中央看齐,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学习,增强担当履职本领。做到政治法规业务学习齐头并进,提高职业操守。三是既抓监管又抓服务,树立执法新形象,积极投身“四个城市”建设。 |